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各自学考试主考学校:
为做好2018年10月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条件
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未加限制条件的任何一个专业。对公安管理、护理学、中药学等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前置学历及报考条件均按专业计划要求),考生须按相关规定报考。报考本科层次各专业的考生,在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提供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以学信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否则,不予办理本科毕业证书。
二、考试时间及开考专业与课程安排
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21日,开考专业与课程安排详见《2018年10月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及教材目录》及2018年10月报考简章。
三、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定于6月20日--29日,网上报考截止时间为8月20日。
1.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考及报名考试费网上支付。在籍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http://zikao.hneao.cn/net/),具体流程详见该系统中的《考生网上报考流程》。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持二代身份证到各级招考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和助学机构办理新生注册手续,取得考籍号后方可登陆“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报考。
2.各级自考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和助学机构办理新生入籍手续时,必须配备并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核验考生身份,再进行电子摄像,打印考生报名资料,并由考生确认。
3.毕业论文考核(设计)、英语口语、听力以及实验实习等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的报考,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考生在完成报考确认手续后,按照主考学校公布的时间和地点,及时参加考核,考核费由主考学校按规定收取。
4.报名报考时,所有考生都必须认真阅读并签订《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四、注意事项
1.社会型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及报考由各市州自考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助学班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及报考由各主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依据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方案”的要求,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要严格按调整后的开考专业进行注册报考。我省历年已经停考的专业和《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方案(2018年)》中确定的停考专业不再接受新生注册报考。
2.“专业调整方案”实施后面向社会开考的部分专业具有多所主考学校,要提醒考生慎重选择主考学校,主考学校一旦被选定将不作更改。
3.各主考学校要加强对实习实践环节教学与考核的管理,所有考核课程成绩信息必须通过管理系统网上报送方可生效。实践环节考核成绩的上传时间为10月21日-11月5日。
4.报考过程中,如需修改考生的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证姓名、图像信息等),必须按照我院有关规定和流程执行。
5.为确保考生信息的完整性,各市州自考机构和主考学校必须于8月14日前将所有考生图像信息按指定规格上传至自考管理信息系统中。如因考生信息不完整(含图像信息)而影响考生参考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报考工作顺利进行。各级自考机构和主考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合理安排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安排,特别要做好不能在异地报名报考考生的报考工作,确保本次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
2.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强化服务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报考环境。各级招考机构和主考学校要从报考点布置、设备配置、网络测试等方面入手,认真做好报考及其确认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现场考生能够顺利报考。要高度重视岗前培训工作,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与技术培训,牢固树立为考生服务的思想,为考生报考和现场确认提供优质的服务。报名点须具备的条件:计算机(CPU 3.0GHz以上、内存2G、硬盘1T)、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高像素数码摄像头或数码相机、宽幅激光打印机、高速宽带上网。
3.切实加强报考现场管理,抓好自考政策宣传和考风考纪教育,引导考生诚信参考。各级自考机构和主考学校在报考期间要安排专人负责在现场对考生进行指导和业务咨询,安排专人值班,做好电话咨询等相关工作。要按照要求设置宣传栏,张贴和发放有关宣传材料,积极做好自学考试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现场确认的时机,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与考生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大力宣传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机制,积极引导考生牢固树立诚信考试的观念。
4.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拓展生源。各级自考机构和主考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组织生源,特别是《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方案(2018年)》的宣传。要充分利用报考点考生相对集中的优势,全方位宣传自学考试的政策和办法,讲求宣传实效,杜绝虚假宣传误导考生。
5.严格遵守工作规程,加强考生信息采集管理及资格审核工作,优质高效完成报考任务。在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和新生注册时,全省统一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的基本信息。各级自考机构和主考学校必须按照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切实加强对考生基本信息采集的管理,确保报名报考信息准确无误。要认真做好校核和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坚决杜绝漏报、错报等工作差错。自考报考资格审核工作坚持“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不严格执行文件规定,不认真审核考生报名资格,没有对考生报考条件不符的情况及时处理,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6. 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切实加强经费管理,自觉维护教育收费的良好秩序。各级自考机构和主考学校要加强收费标准的宣传公示工作,不折不扣地执行省物价、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政策,务必做到不自立项目收费、不提高标准收费、不扩大范围收费,不使用非法票据收费。对学校和有关单位不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或违反规定巧立名目收费的,将依照相关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切实维护我省教育收费的良好秩序。
各级自考机构和主考学校要加强同我院有关业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反馈报名报考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有关业务部门的联系方式如下:
考务、考籍:刘 珍 0731-88090241
计 划:刘振坤 0731-88090243
助 学:陈双喜 0731-8809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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