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5月9日发布的《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时间安排的公告》精神,我省原定于2020年4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8月1日至2日,原课程安排不变,即8月1日对应4月11日的课程,8月2日对应4月12日的课程。
为切实维护考生利益,同意考生对原1月份报名课程进行一次重新选择。重新选择按先放弃原报考全部课程(含实践课程),再重新报考相关课程(含实践课程)的原则进行。决定放弃考试的考生,请于6月8日至9日登录http://zk.zjzs.net申请退费;如需调整报考课程或更换考试地点的考生,也请于6月8日至9日先申请全部课程退费,再于6月11日至12日重新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此次重新选择仅限已办理过自考报名的老考生(续考生),不接纳新考生(首考生)报名。考生可于7月27日开始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退费和重新报名办理要求与流程将在浙江教育考试网站另行公布。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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