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教育部《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等文件要求,同济大学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2021年继续实施“筑梦计划”(即“高校专项计划”),对农村学生进行单独自主招生,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科高中毕业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其中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中必须有一门物理,具体招生专业(类)及选考科目要求以最终发布的《同济大学2021年招生专业(类)一览表》为准。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同济大学2021年“筑梦计划”招生计划数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学校将根据各省(区、市)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情况、历年生源情况等因素,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并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三、报名及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本计划采取考生网上报名方式,凡申请参加学校“筑梦计划”的考生需在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25日。按照系统要求,完整填写并上传《同济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下称申请表),在报名平台完成报名后自动生成,须下载打印,并经考生本人、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校章后,再上传报名平台。
“筑梦计划”的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无需邮寄报名材料,考生必须上传所有完整报名材料至报名平台,所上传的报名材料必须使用扫描生成的电子文件,不要采用相机翻拍方式,以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上传申请表的申请表编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中最新编号保持一致。如因上传报名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名平台中的志愿状态为“待审核”才表示考生完成报名流程。
2.确定报名审核通过名单
对于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申请并提交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的考生,在通过各省(区、市)负责的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确定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并在学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生效。
四、填报志愿及录取办法
1.高考志愿填报
被学校确定为报名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正式生效的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必须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要求,填报同济大学,未按要求填报视作放弃“筑梦计划”录取资格。
2.高考投档录取
高考投档按照报名审核通过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进行。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分省计划进行录取。考生2021年高考投档成绩要求如下:
1)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40分及以上(其中高考满分非750分制的省份按比例折算)。内蒙古的考生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70分及以上。
2)其他省份的考生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等特殊类型)理科最终模拟投档线下 30 分(含)之内,且高于生源所在省份普通本科一批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进行征集志愿或降分录取。
注: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具体填报志愿方法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选报专业必须符合同济大学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
五、资助政策
同济大学推出多维度措施保障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内的全体学生全面成长成才,通过“奖、助、贷、补、勤、免、偿”七大方面,建立了系统化、网络化、全过程、全方位的资助体系,保证全体学生“入学有保障、生活有质量、发展有空间”,保障全体学生安心在校学习生活。
六、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同济大学“筑梦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材料审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学校监察部门监督邮箱:jcc@tongji.edu.cn。
报名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等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在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
七、附则
考生申请材料必须清晰、真实、完整(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有效、畅通)。
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学校将取消该考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本简章由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101A室
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2643
传真:(021)65981513
邮箱:tjzsb@tongji.edu.cn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tongji.edu.cn
同济大学主页:http://www.tongj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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