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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9日 星期五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
智慧教育之窗
202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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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试点高校:

根据教育部考试招生政策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有关要求,为稳妥做好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健全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进一步增强高校选才的科学性和公平性,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试点院校是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各试点院校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校试点工作,明确其是第一责任人,对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层层压实校内党政部门工作责任,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三位一体招生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落实疫情防控的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学校招生考试和疫情防控的任务分工,完善各部门联动联防联控机制,确保到岗到人。坚持立德树人,充分发挥招生自主权在科学选才、特色办学中的重要作用,在专业设置、计划编制、报名条件、考试实施等环节上严把“入口关”,健全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精细管理,保障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优化试点工作所需的各项条件,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优化完善试点方案,提高招生质量

各试点院校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有关规定,统筹考虑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科学制定试点方案。科学规划三位一体招生在学校招生总量中的比重,保持相对稳定。按照向国家战略规划部署、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民生领域紧缺的专业倾斜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合理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坚决反对当成统招弱势专业招揽生源的途径。科学合理确定报名条件,严格控制竞赛生、素质特长生的比例,对拟认可的赛事证书要组织相关专家对其权威性、科学性、规范性进行认真评估。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探索创新高校综合素质测试方式,强化高中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突出对学科特长、核心素养、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考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逐步增强试题开放性、灵活性,充分发挥试题的育人功能和积极导向作用,健全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实现价值引领、素养导向、能力为重、知识为基的综合评价。适当提高文化素质要求,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加强对考生的初次筛选,原则上综合成绩中高考成绩的比例不得低于60%。

三、强化考试组织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各试点院校要严格审查考生尤其是素质特长生的报考资格,加强对考生所持相关证书真伪的鉴定,不得降低报考资格条件,不得放宽资格审核标准,严防报考资格弄虚作假,不符合规定者不予测试。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规定和考务管理要求,完善现场测试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对试卷试题的保管、运送、发放、回收进行全过程监管,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考风考纪,要求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加强评委、专家的遴选和培训,选聘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专业对应且考评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在编人员参加命题及评分等工作,严格执行考评人员回避制度和违规评委“黑名单”制度,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规范考试过程管理,健全“随机确定考生面试次序”“随机确定评委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测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面试全程录音录像,评委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对考生成绩、名单等重要数据进行两人以上的独立核对校验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加强各项工作痕迹管理与归档工作,确保“回溯机制”有效运行、查之有据。严格执行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实现阳光招考。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实现平安考试

各试点院校要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提前研究谋划,选择最有利于防控疫情、最有利于保障考试公平公正、最有利于维护考生权益的招考方式和工作举措,合理安排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严格控制现场考试规模。根据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规定,在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指导下,细化完善现场综合测试实施方案,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标准,组织笔试的高校要强化命题制卷、考点考场、评卷等场所防疫举措。加强招生考试各个环节全链条组织管理,错时错峰、分时分批有序安排现场测试,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认真落实入场体温检测、考场全面消毒、通风、保持间距等措施,按要求为每个考点配备防疫副主考,设置必要的隔离考场、隔离设施,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

五、提升应急防控能力,化解风险隐患

各试点院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平稳推进、分类指导、科学施策、确保公平的原则,彻底排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并及时整改。涉及办法、措施完善调整的,要加强风险分析,借鉴同类高校的调整经验与风险化解策略,应对举措要有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切实跟进舆情监控预判,对于苗头性问题或可能出现的负面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制定完善涉考、涉疫、涉灾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集体研判、科学决策、快速响应、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处置决策要向学校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并及时报省教育考试院。

六、精心开展宣传咨询,做好考生服务

各试点院校要深入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及时、准确、主动发布考试招生信息,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考生关切,引导考生从“综合评价”的角度理解三位一体招生模式,坚决杜绝因内容不规范,不准确,宣传解读不到位,引发社会不良影响。加强对考生网上报名、材料审核、现场测试、志愿填报等环节指导,优化流程、提高效率,为考生做好技术服务保障。加强考试期间对治安、食宿、交通、卫生等方面的综合保障,为考生提供便利,营造温馨的考试环境。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