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含二代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户口本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残疾人考生还需提供残疾人证和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结果告知书》。
二、考生必须于考试前30分钟(技能测试为考试前15分钟)到指定的考室对号入座,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并作缺考处理;因考生原因耽误的时间不得要求延长补足。考试结束统一交卷,不得提前交卷。
三、考生进入考室后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含二代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户口本原件)放在座签号旁以便核验。考生除带黑色签字笔(0.5毫米)、2B铅笔和当堂考试科目特殊规定的文具(技能测试用)外,严禁携带书包、文具盒、各种自备“垫板”、计算尺、计算器(包括带计算器的手表)、移动电话、带有通讯功能的手表等无线电通讯器材和任何书籍、报纸、纸张等进入考场。
四、考生在得到试题后,首先核对试题卷类别、答题卡类别是否和本人考生类别(普高或中职)吻合,是否是当堂考试科目,清点试题的页数、检查试题有无漏印、字迹不清或破损。然后用黑色签字笔填写答题卡及试卷上的姓名和准考证号(9位数字),同时在指定位置贴上考生信息条形码。不准在规定地方以外写自己的名字、考号或作记号。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五、考生答卷时,作答前先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选择题填涂时须使用2B铅笔按规范填涂,修改时须用橡皮擦净。非选择题必须使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作答,字迹要清楚,必须在题目所示的答题区域内作答,否则答题无效。
六、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在不涉及试题内容的前提下(如试题字迹模糊、试题分发错误或有异常情况时),可举手示意,待监考员走近后询问。若考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坚持考试,可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离位。
七、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场管理,不得扰乱考场秩序。考场内要保持肃静、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或左顾右盼,不准向其他考生作暗示,不准偷看、夹带、代考,不准抄袭他人答案或有意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准接传答案或交换答题卡。
八、考试结束信号一响,考生立即停笔起立,按试题、答题卡和草稿纸的前后顺序整理好,放在桌子上,经监考员检查同意后,退出考场,退出后不准再返回考场,也不准在考场周围逗留或喧哗。不准将试题、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无成绩。
九、对违反上述规则的考生,将视情节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头条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