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市自考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基本情况如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自学考试专业规范管理,保障自学考试质量,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对我市自考开考专业进行统一的考试计划调整,形成新版专业考试计划。
本次共公布36个专业的新计划,具体详见《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6版)》。530802现代物流管理、530201金融服务与管理两个专业国家新规范尚未出台,暂执行旧计划。另有14个专业处于停考过渡期,按旧计划执行至停考过渡结束。
2.新计划有哪些变化?
新计划从培养目标、课程设置、课程考核以及毕业与学位等方面进行了重新修订。主要有两大变化:
(1)专业层次。新计划中专科专业层次统称为“高职专科”或“专科”,本科专业层次统称为“专升本”。
(2)开考课程。新计划中所编制的课程门数、课程内容、课程学分对标各主考高校办学要求进行了优化和调整。根据要求,专科(高职专科)课程数不少于15门,专升本课程数不少于13门,总学分均不少于70学分。
3.新旧计划过渡期设置以及过渡期内的考试计划如何安排?
为保证新旧计划平稳有序衔接,保护考生利益,设置两年的新旧计划过渡期,过渡期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过渡期内,所有专业均执行旧计划。
过渡期结束,除停考过渡专业以外,2026年上半年考试将开考新计划,不再安排旧计划课程(含理论和实践)考试。
4.停考过渡专业如何安排?
停考过渡专业执行旧计划直至该专业的停考过渡期结束。各位考生应做好学业规划,统筹安排考试课程,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各项考试与毕业设计(论文)等任务。停考过渡期一旦结束,将不再安排考试。
5.全国统考课程改造如何理解?
根据全国考委要求,自2024年上半年起,将有依据现有统考课程改造使用的64门全国统考课的课程名称、或课程代码、或课程学分发生变化,简称为改造课程。
过渡期内,我市涉及改造课程47门,从2024年上半年考试起,原课程用改造后的课程替代,毕业时按原课程学分认定。如原00015英语(二)(14学分)改造为13000英语(专升本)(7学分),开考课程为13000英语(专升本)(7学分),但申请毕业时该课程仍认定为原来的14学分。在过渡期结束后,按新计划的7学分认定,以此类推。具体课程详见《上海市全国统考课程改造对应表(2024-2026)》。
6.目前正常开考专业有哪些?
目前我市正常开考的专业共计36个。分别是101101护理学、120203K会计学、120202市场营销、050101汉语言文学、040106学前教育、030101K法学、130508数字媒体艺术、020301K金融学、130310动画、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050262商务英语、120201K工商管理、120601物流管理、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20304投资学、120206人力资源管理、120901K旅游管理、040107小学教育、050303广告学、130502视觉传达设计、050201英语、050207日语、120903会展经济与管理、130503环境设计、100801中药学、081001土木工程、120103工程管理、530201金融服务与管理、460105工业设计、530601工商企业管理、530605市场营销、530802现代物流管理、530602连锁经营与管理、570206应用日语、540112会展策划与管理、550106环境艺术设计。
7.处于停考过渡专业有哪些?
目前我市处于停考过渡的专业共计14个,具体如下:
2024年4月最后一次理论考的有上海对外经贸大学530501国际经济与贸易;2024年10月最后一次理论考的有华东师范大学120409T公共关系学。
2025年4月最后一次理论考的有复旦大学050301新闻学、上海大学120103工程管理;2025年10月最后一次理论考的有上海外国语大学970202英语。
2026年4月最后一次理论考的有复旦大学120402行政管理、上海大学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上海电机学院460103数控技术;2026年10月最后一次理论考的有上海大学460104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上海财经大学530302大数据与会计、华东政法大学580401法律事务、上海开放大学530302大数据与会计、上海中医药大学520410中药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500209交通运营管理。
8.正常开考专业(不含停考过渡)毕业申请与学位授予如何进行?
无毕业设计(论文)要求的专科(高职专科)专业,旧考试计划毕业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有毕业设计(论文)要求的专科(高职专科)专业和专升本专业,旧考试计划毕业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2026年上半年为毕业设计(论文)撰写与答辩时间。
考生申请学士学位,须遵循主考高校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
9.过渡期结束后,已通过的旧计划课程是否有效,如何顶替?
在过渡期结束,新计划执行后,考生已通过的旧计划课程能顶替的课程依然有效。顶替关系主要采取课程对课程方式,大部分课程可以按新旧计划课程对照表中的对应关系一一顶替,少量课程是一对多或者多对多的对应顶替关系,具体详见《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考试计划课程对照表(2026版)》。
10.新旧课程顶替需要考生办理手续吗?
新旧课程顶替无需考生办理手续,考生服务平台考籍系统会按照对应逻辑关系自动匹配,进行顶替。
11.新旧课程顶替关系可以在所有专业中通用吗?
由于不同专业新旧计划课程设置及要求不同,所以新旧计划课程对照表及说明只适用于本专业,不能类推到其他专业。
12.新计划中的教材与考纲何时公布?
全国统考课程的教材与考纲,将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安排,陆续公布;市级统考课程的教材与考纲,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各主考高校将在2025年10月前陆续公布。
13.过渡期内是否接受新考生报名?
过渡期内,新考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停考过渡专业除外)。特别提醒,新考生一定要仔细研读新计划和新旧计划课程对照表,对过渡期内的课程报考作出合理安排。
14.课程转考如何认定?
现有课程转入确认,按照省际转考规定执行。新课程在转入确认后,至2026年执行新计划方可使用。转出课程认定,按照转入省市规定执行。
15.过渡期内考生应注意哪些问题?
对于正常开考专业,考生应特别注意两个问题:
(1)考试安排。自2026年上半年开始,将按照新计划课程安排考试,2025年下半年将是旧计划课程最后一次考试。要提前做好过渡期内的课程报考以及毕业设计(论文)安排。
(2)新旧课程对照。过渡期结束后,将实施新计划,考生所通过的旧课程将根据对照关系转换为新课程,考生要仔细研读新旧计划课程对照表,并做好后续课程报考准备。
对于停考过渡专业,考生要按照上述说明,做好停考过渡期内的考试和毕业等规划。
16.各主考高校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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