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下午,长春建筑学院第二届第四次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在行政楼六楼会议室召开。校工会副主席刘珊珊、张纪尧等12名执委会委员出席会议,涉及议题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教代会执委会委员、校工会主席李琦主持。
会议听取了人力资源处副处长李欣蔚作的关于《长春建筑学院教职工奖惩管理办法(试行)》(草案)《长春建筑学院人事异动管理办法(试行)》(草案)《长春建筑学院入职管理办法(试行)》(草案)的编制说明。编制说明从编制的重点工作、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文本框架等几个方面对需审议的文件进行详细解读。
执委会委员对文件进行了深入审议。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慎重考虑,会议最终表决通过了《长春建筑学院教职工奖惩管理办法(试行)》《长春建筑学院人事异动管理办法(试行)》及《长春建筑学院入职管理办法(试行)》。
本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学校在完善内部管理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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