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体育总局科教司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17]137号)和《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操作细则》(体科字[2017]148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18年宁波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介绍
1.学校全称:宁波大学;
2.学校国家代码:11646;
3.办学层次:本科,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大学;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5.办学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二、学院和专业介绍
运动训练专业设在宁波大学体育学院,该学院现有在籍学生700余人,教职工104人,其中教授19人,副教授37人。学院致力于打造篮球、乒乓球等品牌运动项目,田径、网球、足球和排球等项目也取得优良成绩。
以下是几个项目最近几年取得的成绩:
乒乓球: 2015全国大学生锦标赛获超级组男子团体冠军,高水平组男子团体冠军;代表中国大学生获得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乒乓球比赛团体冠军,世界青少年锦标赛团体、混双2枚金牌,同时拥有男、女二支甲A俱乐部;2016年获国际公开赛(波兰)21岁组冠军;2017年获国际乒联青少年巡回赛中国香港公开赛单打冠军、国际乒联青少年巡回赛中国太仓公开赛女团冠军、女单亚军。
篮球: 2015年第五次进入CUBA全国16强;2016年第六次进入CUBA全国16强;2017年获全国体育院校篮球联赛第三名。
网球: 2015年获中国大学生网球锦标赛丙组男子团体第二名;2016年获中国大学生网球锦标赛丙组女子团体第二名、女子丙组双打第三名;2017年获中国大学生网球锦标赛丙组女子团体第一名、丙组女子单打第一名。
足球:2015年获浙江省大学生足球联赛第一名;2016年获浙江省大学生足球联赛第一名;2017年获浙江省大学生足球联赛第一名。
三、招生项目及计划
七个项目招生总计划为42名,具体项目和拟招计划如下: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四、报名
1.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我校运动训练专业面向全国(新疆、西藏、宁夏、广东、港澳台除外)招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考:
(1)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具备我校招生项目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审批日期截止为2018年2月28日,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3)男子足球项目要求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资格(审批日期截止为2018年2月28日)。
(4)田径项目仅限男子200米、400米、800米、110米栏、400米栏、标枪、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项目运动员;女子200米、400米、100米栏、400米栏、跳远、三级跳远项目运动员报考。
2.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
(1)网上报名。考生依据我校招生简章要求,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体育单招管理系统中进行考试报名,具体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12:00至3月15日12:00。
(2)报名以考生完成缴费为准,未缴费的考生将不予以确认,考生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线完成缴费。
(3)考生报名一旦缴费确认,志愿将不能调整。
(4)因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等原因(含2009年7月1日前的证书)无法正常报名的考生,需填写报名申请表(附件1),并在3月15日12:00前将表格交到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电话0574—87600233,邮编315211)。
3.报名费
体育专项考试报名费以项目主考院校公布的为准。
五、考试
1.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
2.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
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命题和印制试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试卷接受和文化考试组织实施,并通过机要方式将考后试卷发送指定的教育考试机构统一评阅。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2018年招生院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文化考试时间:
3.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根据报考院校所在地,我校体育专项考试时间和地点如下:
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本简章第三条所列招生项目之间不得跨项考试。
六、录取
1.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具体分数线由学校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其中,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2.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3.体育专项成绩和综合分均必须在60分以上者才有录取资格。
4.学校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若学校所有项目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5.考生录取后不得转入学校其它专业。
6.考生若已被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七、附则
1.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者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
3. 体育专业咨询电话:0574-87609361。
此招生简章由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若国家教育部和体育总局调整政策,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相关附件详见:http://zsb.nbu.edu.cn/Article/Index/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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