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1996年被列入“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大学行列,2006年进入国家“985工程”高校行列,2017年进入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行列。为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特别是各类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途径,根据教育部保送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2018年我校将继续招收保送生。
一、招生对象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推荐、具有保送资格、符合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该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且体检结论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1、招生专业
外语类专业(包括英语、翻译、法语、德语、日语、西班牙语、俄语),均为非师范全日制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费5000元/学年。
2、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根据报考人数及考生考核成绩确定,择优录取。
三、报名方法
1、中学推荐:具有推荐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根据我校发放的推荐资格名额推荐考生。
2、网上报名:获得中学推荐的考生,登录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网上报名系统(点此进入...),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3、打印报名表:考生确认报名后,A4纸打印报名表,考生本人签字,中学签字并加盖公章。
4、材料寄送:保送生报名表请于2018年1月8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EMS特快专递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
我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结果将于2018年1月10日发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1月11日后可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面试),两证不齐全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2、笔试
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笔试时间:2018年1月13日,13:30-16:30;最终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北路校区田家炳教书院;具体教室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
面试时间:2018年1月14日,具体安排于笔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地点: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北路校区田家炳教书院;具体教室于笔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五、录取原则
1、预录取
按笔试成绩的60%与面试成绩的40%折算综合分,以综合分为依据, 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情况择优录取。
2、正式录取
我校将预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审核备案,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误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2018年7月发放。
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对高校测试合格且符合录取要求的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保送学生,入校后不可转入非外语类专业。
4、若教育部与生源省份2018年相应政策有所变化,则依据新发布的政策执行。
5、保送生申请者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所有申请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有关学生的录取资格,并向相关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六、领导与监督机制
1、保送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保送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联系方式及其他
1、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八、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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