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文件,通报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经过严格复查,中央文明委决定,继续保留北华大学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5年2月28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发布《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北华大学荣膺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
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以来,学校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及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不断巩固创建成果,通过加强班子领导建设,打造了引领学校发展的坚强核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丰富多彩;巩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阵地,弘扬了文明校园建设新风尚;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形成了师德建设良好机制;推进大学文化建设,为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了文化支撑;建设优美校园,更好地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打造人才培养特色,更充分地服务吉林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2017年4月和7月,吉林市文明办、吉林省文明办分别对北华大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对北华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及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经过申报、考察和审核等环节,北华大学最终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通讯员:杨海特 王力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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