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山东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现设68个本科专业、涉及10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25000余人。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坚持教授治学,充分落实教学中心地位;秉承“厚德、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发扬“和衷共济、艰苦奋斗、追求卓越”的潍院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学校建立了以学生为本的书院制和学院制人才培养体系;设有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鼓励学生科学研究;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开展就业创业教育、搭建就业招聘平台,不断加强和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学校积极开展合作办学,与国内外多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优秀在校生可推荐到合作大学就读;招收多国留学生;积极开展校企合作,被评为省级校企合作先进单位。
学校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先进,被评为省级花园式校园、文明校园和全国节能示范单位等;建有先进的校园网络,是全国教育信息化副理事长单位,中国教育科研网(CERNET)潍坊地区网络中心。
学校办学取得显著成绩。以优良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以“高分双优”成绩通过省委高校工委德育工作和校园文明建设评估,被确定为山东省首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山东省教师教育基地、国家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等,2013年被确定为自筹建设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2017年被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实施“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开放发展”四大发展战略,落实“人才强校、教学立校、科研兴校、特色名校、文化塑校、科学治校”六大发展任务,努力建成省内同类高校一流、优势特色突出的综合性应用型大学。
2018年,为进一步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艺术类人才的需求,经教育厅批准,我校继续招收艺术类专业考生。
一、招生省份、专业、计划
说明:学制4年,按学分制收费,学费年均8800元;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报考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符合考生所在省份规定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校考专业的报名及考试
我校在以下省份进行校考,其他省份使用统考成绩。
考生持所在省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我校规定时间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设立的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
音乐学专业主项为声乐、器乐任选其一;副项为声乐、器乐、舞蹈任选其一,副项不能与主项相同,主项非声乐的,副项必须选声乐。舞蹈表演专业限民族舞、古典舞。
四、录取原则
1.在外省组织专业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在投档考生中按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在外省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我校承认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时在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录取及毕业生待遇
我校将按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不分艺术文理、按各专业考生的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合格考生;合格考生名单在潍坊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同时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考生按所在省的有关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和填报我校志愿,并参加所在省组织的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录取。我校将根据国家政策、我校招生章程和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体检情况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入学后,我校将对录取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生修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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