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1996年进入“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大学行列,2006年进入国家“985工程”高校行列,2017年进入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行列。
为提高学校的体育运动水平,发展学校竞技体育运动,选拔高水平学生运动员,营造积极、健康和富有特色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华东师范大学2018年继续实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
一、招生项目
(一)田径: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00米栏、跳远、三级跳远、跳高、铁饼);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00米栏、三级跳远、跳高、链球)。
(二)男篮:后卫、中锋、前锋。
(三)女篮:中锋5号位、中锋4号位、前锋。
(四)女排:二传、主攻、副攻、自由人。
二、招生计划
招生总计划35人,其中男女田径19名、男篮5名、女篮5名、女排6名。
2018年通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就读专业为: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经济与管理学部)。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并获得高考报名号(14位)。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高中阶段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省体育局或省教委)主办的正式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国家体育总局或教育部)主办的正式比赛总决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六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备注:(1)、报名时田径4×100米、4×400米接力项目成绩无效。(2)、符合申请免试入学条件的运动员,也可按照《华东师范大学关于2018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招生简章》执行。
四、报名方法与资格审核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平台网上报名系统(点此进入...)进行网上报名,完整填写相关信息,确认后下载、打印报名表,并在本人照片上(右下角)加盖学校公章。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18年1月8日-1月19日16时。
(二)现场报到
1、时间和地点:
考生请于2018年3月2日(星期五)上午8:00-上午11:00,到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体育馆二楼报告厅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2、报到要求:
考生须提交相关材料原件以备查验。材料包括:
①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
②高中毕业证书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学历证明。
③身份证原件。
④所报项目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必须有证书编号);如果等级证书原件上没有比赛名次,则须提交达到所报项目名次成绩要求的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复印件(姓名处加盖办理等级证书的体育局竞赛处红公章),或办理此证书的体育局竞赛处出具的成绩证明。
⑤考生必须由自己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测试途中及测试期间)。报到时,向我校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得参加测试。
经查验合格者,缴纳报考费200元和一寸免冠近照1张,当场领取测试准考证,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和《反兴奋剂承诺书》。
3、查验要求:
考生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竞赛成绩须经考生上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并获认可,且运动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http://jsdj.sport.gov.cn/)“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公示的信息为准;未能查到相关信息的考生,不予报考。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必须与我校招生的运动项目一致(对应运动小项也须一致)。所有参加选拔测试的考生必须诚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测试资格或测试成绩。
另外,篮球项目考生已在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篮球协会注册,以及曾报名或参加了中国篮球职业联赛、全国篮球联赛、全国俱乐部青年篮球联赛、全国青年篮球联赛的,不得参加我校测试;女子排球项目考生已在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排球协会注册,以及曾报名或参加了全国排球联赛、全国排球锦标赛、全国排球大奖赛、全国青少年U-18及以上年龄组排球联赛、锦标赛、冠军赛的,不得参加我校测试。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五、专业测试
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各项目测试时间和地点:
(一)田径:2018年3月3日(星期六)上午10:30开始,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东塑胶田径场。
(二)女子排球:2018年3月3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体育馆排球房(三楼)。
(三)女子篮球:2018年3月3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体育馆篮球房(三楼)。
(四)男子篮球:2018年3月3日(星期六)上午约10:30开始(即女篮测试结束后开始),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体育馆篮球房(三楼)。
六、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除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之外,同时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和测试等第标准。
2、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设置、场上位置的需要择优录取,测试合格的考生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拟录取候选人资格。其中,田径项目考生如当场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未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的,不予合格公示。
3、按教育部要求,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高水平运动队高考录取优惠政策,具体优惠程度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4、考生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且按要求报考我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我校即给予录取。一级(含)以上运动员、需参加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考生,自己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分数要求,否则我校可不予录取。
5、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退回户籍所在地。
七、领导与监督机制
1、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联系方式及其他
1、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2、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
咨询电话:021-54345138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500号(200241)
3、监督电话:021-54344605;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九、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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