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学院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统计局共建,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干,凸显统计学、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等学科的优势和特色,以文学、法学、理学、工学、艺术学为支撑,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2010年获得“陕西省文明校园”称号。是教育部批准的首批全国培养高水平大学生运动员的院校之一。
西安财经学院足球代表队是一支品德优良、作风过硬、成绩优异的大学生高水平运动队。1999年建队以来连续十四年夺得陕西省大学生足球联赛冠军,六次进入全国大学生足球联赛总决赛,两次代表陕西省参加全国大学生运动会。2002年被全国大学生体育联合会聘为全国大学生足球协会副主席单位。
为了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促进学生体育运动的发展,满足知识型专业型运动员的培养,满足我校高水平体育运动队的需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校2018年面向全国选拔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足球专业)。
一、招收项目:男子足球,女子足球。各项目的最终人数将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政策规定,视我校运动队需要、体育测试水平等综合因素确定。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 (含) 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 以上比赛中获得足球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 (含) 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在全国或国际足球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3、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后方可报考,未经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4、以上报名条件如与当年教育部相关政策不一致,以教育部相关政策条件为准。
三、报名办法及测试时间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报名时必需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体育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查询考生运动等级证书详情截图打印件;
3.2018年高考报名信息表及复印件(注:必须注明考生14位高考考号);
4.所在中学提供的高中学历证明或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1 寸免冠照片 5 张;
7.省级( 含以上 )比赛获奖证书、运动成绩证明所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
报名时间:
2018年1月19日9:00—12:00,14:30—18:00。
地 点:西安财经学院长安校区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足球专项测试时间:
2018年1月20日8:00—11:30,14:30——18:00(请提前半小时到场热身)。
足球专项测试地点:西安财经学院翠西校区体育场(西安市翠华南路44号)。
足球专项测试项目:
1.身体素质测试
2.专项技术测试
3.比赛水平测试
(具体测试项目1月20日测试现场公布)
四、录取原则
1. 学校将严格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并对网上核实结果进行截图保存。考生所持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为:足球。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测试成绩及材料原件进行复核,并根据测试成绩排名先后择优确定预录人选。凡被确定的人选,需自愿与学校签订协议书,学校将对签订协议书的预录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报教育部及学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备案,并依据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规定办理有关录取手续。
3.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专业测试合格者,必须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统一考试。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报考生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备案,按招生管理规定办理录取手续。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有关要求,参加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的考生,3月1-15日应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文化课考试报名。
4.国家二级运动员专业测试合格者,需参加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者,学校报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审核录取。若因高考录取批次合并等因素,生源所在省份有具体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5.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录取原则上不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
6.与我校签订协议书的考生,若其所在省(市)招生部门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统一测试,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统一测试,合格者才能正式获得我校录取资格。
7. 考生录取专业:分男女队,按足球专项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各队分值排名前三名考生可在全校本科专业(类)中任选一专业(类);各队排名四至八名考生可在金融学、保险学、经济学类(含经济学、财政学、税收学、投资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会计学、财务管理和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审计学)中任选一专业(类);各队排名第九名及以后考生指定录取至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审计学)专业。
8.以上录取原则如与教育部和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录取原则不一致,以教育部和相关省(市、自治区)规定为准。
五、监督机制
1.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中,我校将严格选拔程序及过程管理。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及投诉。
2.报名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该学生的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按照教育部要求,预录合格考生将在 “西安财经学院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http://gaokao.chsi.com.cn”进行公示。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高水平运动队入校后须按规定参加运动队的日常训练,参加有关比赛。还应积极参加大学生体育俱乐部或社团活动,发挥积极的推动和指导作用,为学校争光。
2. 体育专项测试之前,学校与考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3.本简章的解释权归西安财经学院招生办公室。
七、咨询联系方式
1.西安财经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9-81556128,传真:029-81556699。
2.学校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常路南段2号,邮编:7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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