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发展需要,推进校园体育文化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有关规定,我校2019年继续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项目、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1.招生项目和招生计划
招生项目 | 场上位置 /运动小项 | 降分政策及招生计划 | ||
文化课 单独考试 | 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 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 ||
男子足球 | 前锋 | 0-1 | ||
前卫 | 0-1 | 0-3 | 0-2 | |
后卫 | 0-1 | |||
田径 | 男子中长跑 | 0-2 | 0-2 | |
男子短跑 (跨栏) | 0-2 | |||
女子短跑 | 0-1 | |||
男子排球 | 二传 | 0-1 | ||
主攻 | 0-2 | 0-1 | ||
副攻 | 0-1 | |||
女子篮球 | 前锋 | 0-1 | ||
中锋 | 0-2 | 0-1 | ||
后卫 | 0-1 | |||
网球 | 男子单打 | 0-2 | ||
女子单打 | 0-2 | 0-1 | ||
武术 | 男子 | 0-2 | ||
女子 | 0-2 | 0-1 |
注:
(1)田径各项目报考资格限定如下:男子中长跑项目限800米,男子短跑(跨栏)项目限110米栏,女子短跑项目限100米。各项目考核重点及专业测试内容详见附件3。
(2)同一招生项目有不同场上位置(或运动小项)、不同降分政策的,考生在报名时只能申请一个场上位置(或运动小项)和一种降分政策。
(3)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计划不超过28人,公示资格生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根据测试情况,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招生专业
降分政策 | 招生专业名称 | 分流专业 | 所属学院 |
文化课单独考试 | 新闻传播学类 | 新闻学 | 新闻学院 |
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 |||
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 新闻传播学类 | 新闻学 | 新闻学院 |
人力资源管理 | 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劳动经济学 | 劳动人事学院 | |
信息资源管理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政务信息管理)、信息资源管理、档案学 | 信息资源管理学院 | |
法学 | 法学 | 法学院 | |
公共管理类 | 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 | 公共管理学院 | |
社会学类 | 社会学、公共事业管理(公共政策与人口管理)、社会工作 | 社会与人口学院 | |
人文科学试验班 |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 | 文学院 |
注:“招生专业名称”为高考志愿填报及录取专业名称,入学后可就读专业为对应的“分流专业”。
二、报考条件
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
2.如考生所在省(区、市)组织高水平运动队专业统测,则考生必须参加该统测且成绩合格;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注:考生所参加的比赛必须为教育部学生体协、省教育厅或国家体育总局、省体育局官方主办的正式比赛。
考生报考的运动项目与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申请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三、网上报名
1.我校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分项目、分场上位置(或运动小项)、分降分政策报名,考生不得兼报。招生项目、场上位置(或运动小项)、降分政策提交后不可更改。
2.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并按照要求以照片形式上传以下材料(报名环节不需要递交纸质材料):
(1)《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网上报名时,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申请表应由档案所在中学出具意见和加盖公章后,再次通过报名系统上传;
(2)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均需上传);
(3)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如等级证书仍在办理中,须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报到时仍未能提供正式证书者,不予报到);以及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ydyeducation.com/)运动员等级证书核对结果截图;
(4)符合报名条件的比赛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复印件(三者必须为同一比赛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报名无效;请将本人名字标出;如秩序册、成绩册原件过厚,可仅上传封面、目录和有本人信息在的相关页面,但报到时须提供整册原件; 如有多次获奖均符合条件,仅提供其中一次即可,请勿提供多次);
注:集体项目考生须上传其相应比赛中为主力队员的证明,证明须经团队组织和训练单位盖章确认,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1;
(5)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上传经省级教育部门认定的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注:报到时须提供以上所有材料原件以供现场查验。原件缺失的不予报到。
四、选拔程序
1.初选
我校根据学校运动队发展需要和初选标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初选通过名单(初选基本标准见附件2,该标准为最低标准,如报名人数多,我校将适度提高初选标准,择优确定入围名单)。
通过初选的考生可于1月14日后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下载《测试指南》,了解报到、文化课考试、专业测试等具体安排及要求。
2.报到
报到时须出示加盖所在中学公章的《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二代身份证原件、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原件、符合报名条件的比赛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复印件、同等学力学习证明和成绩单、集体项目考生的主力队员证明等材料;考生须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其他报到事项请见《测试指南》。
3.文化课考试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申请文化课单独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相关考生应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体育单招管理系统中进行考试报名,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我校将根据项目发展需要,结合考生成绩总体情况,划定文化课统考总成绩合格线,并将视情况划定各科目单科合格线。
(2)报考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和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为数学、英语,文化课考试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
文化课考试结束后,学校将按照测试容纳量和总体分数情况划定文化课考试合格线。文化课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专业测试。
4.专业测试
(1)各项目专业测试内容,请查看《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测试内容》(附件3)。专业测试过程全程录像。
(2)考生报到时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学校将对田径项目所有考生进行兴奋剂检测,对其他项目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检。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测或抽检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5.认定资格生
(1)根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专业测试及格线,未达及格线者不予考虑。
(2)根据各运动队发展需要,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择优认定资格生。认定时,分项目、分场上位置(或运动小项)、分降分政策排队。
(3)对于专业测试成绩极为突出,具有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文化课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给予文化课单独考试录取资格;对于专业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给予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录取资格;对于专业测试成绩突出的考生,给予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录取资格。合并批次的省份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按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执行。
以上所述“高考成绩”均为高考实考分,不含政策性加分。
三档考生的认定比例,按教育部规定执行,认定标准和资格生名单由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名单确定后,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级招生机构网站、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等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出现异议者,我校有权在调查核实后,取消其资格。
五、录取办法
1.成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生的考生,须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获得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资格生资格的考生除外),并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所在批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所在批次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录取时严格按照公示的资格生降分政策执行。
3.我校在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时,根据相应降分政策的限报专业、高考成绩和个人专业志愿,确认录取专业。通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学生学制为五年。
4.考生取得高考成绩后,须登录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志愿反馈系统反馈高考成绩和志愿信息。
六、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即日起至1月8日
2.公布入围测试的考生名单:1月14日
3.报到、文化课考试: 1月18日
注:报考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3月1-15日报名,4月20-21日考试)。
4.发布文化课考试合格考生名单:1月19日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5.专业测试:1月20日。
6.公示资格生名单:2月底。
注:文化课单独考试资格生名单于5月27日前公示。
7.网上反馈成绩及志愿信息:6月25-30日。
8.网上录取:7月。
七、违规处理
凡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但不限于冒名顶替、伪造报名材料、在文化课考试中作弊、在专业测试中服用兴奋剂等情形,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作弊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入学复查及在校期间管理
1.新生入校3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2.学生在校期间,必须认真完成运动队训练和比赛任务,不得因转会、出国留学、俱乐部试训、参军入伍等任何理由申请休学。无故不参加运动队训练的视为旷课,将依照《中国人民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工作管理条例》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九、联系方式
阳光招生信息平台:http://rdzs.ruc.edu.cn
电子信箱:zsb@ruc.edu.cn
联系电话:400-0123-517(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报考及招生政策咨询)
010-62511509(体育部,负责学生管理及专业训练方面咨询)
学校监察处:jijian@ruc.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2)
十、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办法的有关规定均适用于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1月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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