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2020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报名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报名并参加文化课全国统考,报考科类只能选择为艺术(文)或艺术(理)。各县(区)招办在准考证号编排结束后,向艺术类考生发放《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
(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名
1.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统考报名
经研究决定,我省美术类专业课、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专业目录见附件1)统考分别由西安美术学院、西北大学组织实施。美术类专业课统考考务办公室设在西安美术学院,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统考考务办公室设在西北大学。
拟报考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的考生,须于2019年11月30日8∶00至12月2日18∶00使用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完成专业课统考报名及缴费,缴费方式与高考网上报名相同。2019年12月6日8∶00后,缴费成功的考生可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自行打印专业课统考准考证。
2.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省内院校校际联考报名
在陕部属院校及陕西省属院校(简称省内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专业目录见附件2)实行省内院校校际联考,由西安音乐学院牵头组织实施。拟报考省内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须于2019年12月25日至2019年12月31日登录西安音乐学院网站(http://zsb.xacom.edu.cn)查询报名及考试安排,并按有关要求完成报名程序。
3.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报名
组织专业课校考的招生院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我省相关规定。校考报名及考试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确定,考生可直接向拟报考的招生院校咨询。报名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
二、招生计划
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以及教育部有关艺术类招生工作的规定编制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我省不受理文、理兼招的艺术类计划,各招生院校必须按照艺术(文)、艺术(理)分别编制在陕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三、专业课考试
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包括统考、校际联考、校考。我省美术类专业课、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实行全省统考;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实行省内院校校际联考;其他艺术类专业课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校考。
(一)美术类专业课统考
美术类专业课统考2019年12月8日在西安欧亚学院(西安市雁塔区东仪路8号)、西安培华学院(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888号)进行,考生所在考点、考场由计算机随机编排(详见准考证)。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各科考试时间为:素描、色彩各3小时,速写30分钟。每科满分值100分,总分300分。
(二)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笔试统考
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笔试统考2019年12月8日在西北大学进行,考生所在考场由计算机随机编排(考场及所在校区详见准考证)。笔试统考为闭卷考试,时长150分钟,满分值150分。考试内容包括文艺常识、专业动态信息、专业基础知识、视听语言技能、写作等内容。
(三)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省内院校校际联考
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省内院校校际联考时间和考试内容由西安音乐学院另行通知。
(四)艺术类专业课校考
艺术类专业课校考实施办法由各招生院校制定并负责向社会公布,实施办法必须符合教育部和我省关于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的有关规定。各招生院校务必加强对专业课校考的领导,要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确保考试过程及结果公平公正。
1.校考内容设置必须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确保校考组织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成绩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结果公平公正。
2.考试流程须全面公开,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考试实施过程必须有全覆盖、无死角的视频监控和完整清晰的录像资料,确保整个考试过程可以全程回溯。实行面试的考试,每个面试评委组的评委不得少于5人,现场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同一专业设置有2个或2个以上评委组的,考生参加考试的考场和评委教师所在的考场,均必须采取现场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
3.学校教职工如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五)其他要求
1.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高校的美术类专业,录取时直接使用我省美术类统考成绩,招生院校不得组织专业课校考。
2.高校的播音编导类专业可根据本校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在全省专业基础课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
3.省内院校(不含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的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录取时使用省内院校校际联考成绩,不得组织校考。
4.招收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的招生院校不得接受我省统考不合格考生参加校考,不得录取统考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统考成绩不合格考生参加院校相应专业组织的校考,其校考成绩一律无效。违反上述规定产生的遗留问题,责任由招生院校和考生自负。各招生院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成绩只适用于本校录取。
5.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省内院校校际联考成绩只适用于省内院校录取。省外院校如要求使用我省省内院校联考成绩录取,应在公布招生计划之前向省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公布招生计划时将予以注明。
6.摄影、书法学等专业未列入我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目录,由招生院校组织校考。如招生院校要求在我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按学校的招生章程(简章)执行。如招生院校要求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录取,可在核对计划时向省招办提出书面申请。
7.高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组织,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拟在陕设点组织校考的,必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向省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在省招办指定的西安美术学院考点组织考试。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四、信息报送
(一)报送专业课校考合格考生信息
各招生院校须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艺术类信息交互系统”报送本校专业课校考合格考生信息。各招生院校要确保所报送的信息完整、准确,逾期或以其他方式报送的,不予受理。高校报送的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本校艺术类校考专业上一年度在陕招生计划数的4倍,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信息而导致考生不能填报志愿以致影响其录取的,由招生学校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
(二)报送录取规则
1.在陕招收艺术类专业的省外院校、组织艺术类专业课校考的省内院校,以及对考生文化课或艺术类专业课成绩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均须填写“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报送表”(见附件3),加盖学校公章后于2020年4月底前报送省招办。
2.录取规则的描述应简洁、清楚,如“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录取”“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不低于XXX分”。按综合分录取必须有综合分计算公式。同一院校同一艺术类专业必须使用相同的录取规则。
3.录取规则中的“科类”只能填“艺(文)”或“艺(理)”,不能填写“艺术(不分文理)”。
4.各招生院校报送的录取规则,必须与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学校招生章程一致。
5.各招生院校报送的录取规则中,与教育部及我省规定不符的内容,以教育部及我省相关规定为准。
五、填报志愿
(一)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段进行,艺术类本科分A段、B段、C段3段;艺术类专科分A段、B段2段。其中,艺术类本科A段、C段、艺术类专科B段实行梯度志愿模式;艺术类本科B段、专科A段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1.艺术类本科A段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含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该批次录取,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设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梯度志愿。
2.艺术类本科B段
省内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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