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合肥学院是一所以工学、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协调发展的多学科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数据统计截止2020年9月)学校占地面积1245亩,校舍建筑面积50.7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67亿元。学校有16个教学单位,11个二级学院,共设置本科专业61个、国家特色专业5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4个、国家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批准的对外合作办学专业3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3个。2019年,学校获批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0个。
合肥学院成立之初,就率先提出“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的办学定位,借鉴德国应用科学大学办学经验,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关键要素,进行系统改革和实践,构建起具有鲜明特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为区域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2009年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014年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填补了安徽省属高校该项空白。2015年获第四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特别奖。2016年联合德国大陆集团、德国应用科学大学设计“双元制”高等教育专业,探索产教融合新模式。2018年再次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201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连续五年荣登安徽省专利百强榜。
学校紧扣“应用型”办学定位,大力倡导应用技术研究。与中外企业、政府合作建立了合肥学院水环境及污染控制院士专家工作站、功能性离子液体动力电池电解液院士工作站、中德工业4.0促进中心、巢湖研究院等41个高水平产学研合作平台,加强科技创新与服务。与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应用科学大学和德国博戈公司开展“无人工厂”探索、与德国西韦德集团共建“建筑及材料研发中心”、与德国毕克化学开展合作等,显著提升了学校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
目前,全日制在校生约14401人。学校现有教职工总数1142人,其中专任教师969人,副高以上职称438人(其中正高131人),博士学位294人。常年在校外籍教师10多人,4人获得中国政府“友谊奖”,13人获得“黄山友谊奖”。
学校国际化办学历史悠久,积极发挥桥梁作用,以教育自信推动民间外交。目前学校同德、韩、日、美、意、西、奥、英、俄等国及台湾地区72所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有1个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共有4300多名学生赴国外留学,2000余名德国、韩国、俄罗斯、柬埔寨、尼泊尔、老挝学生来校学习、实习。
学校是“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首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63所试点学校之一,首批承担“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61所学校之一,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全国应用型本科高校专门委员会副主席单位,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主席单位,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常任主席单位,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委托培养学校,2018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100所“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单位之一,国家新工科教育与研究成员单位,中德经济顾问委员会成员单位,全球中小企业联盟战略合作伙伴。学校建有“中国安徽——德国中心”和“中国合肥——韩国中心”,为地区对外合作提供服务。协助合肥市引进德国大陆轮胎公司和西伟德集团等项目。德国物流协会在我校设立德国物流协会合肥分会。帮助合肥市与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市、罗斯托克市、韩国瑞山市结为友好城市。帮助黄山市与德国施特拉松德市结为友好城市。
2015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德国总理默克尔共同视察学校,并决定在合肥学院设立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和合作基金,把学校整体建成中德教育合作示范校。目前学校正在全面加强内涵建设,争取早日建成“合肥大学”。
二、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研究生370人,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一)2021年教育部下达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3名。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三)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五、报名与确认
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其他事项
1.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2.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或德语、数学一或二、业务课二。各门课程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其中全国统考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或二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德语、业务课二由我校自命题。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复试
我校将根据本年度招生计划,原则上以不低于120%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时间及要求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页上。
同等学历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专业主干课,加试方式为笔试,两门加试课程中有任何一门不合格的不能录取。
七、学习方式
我校2021年招收的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学制3年。
八、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收费标准
2021年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
(二)奖助体系一览表
备注:1、第一志愿报考并被录取者可以直接获得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一等奖;
2、具体奖、助学金评选与发放按照合肥学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3、助研津贴由导师根据学生的助研情况自主酌情支付。
单位代码:11059
联系人:王老师 郭老师
联系电话: 0551-62158048
E-mail:yjsc@hfuu.edu.cn
学校官网:www.hfuu.edu.cn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 邮编:230601
招生专业目录:http://www.hfuu.edu.cn/yjs/36/75/c3472a79477/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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