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6号),我校2021年继续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政策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工作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我校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原则开展招录工作。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2021年我校拟招生20人,最终招生计划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生专业和人数见下表。
三、报考条件和要求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和《内蒙古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要求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2.考生报名时应当按所列招生专业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报考非招生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按照普通计划考生招考录取,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四、复试录取
1.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4.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五、咨询申诉
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咨询申诉。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235号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楼603办公室
邮编:010021
电话:0471-499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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