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我校2021年预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硕士研究生1300人(含推荐免试生和全国统考考生),全日制和非全日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考生可自主选择报考我校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定的录取人数为准。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 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和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学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考生应当在 2020 年12月19日至 12 月28日期间, 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 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 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初试
(一)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 年 12月 26 日至 27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体育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
(三)我校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定考试科目并使用相关试题。其中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其余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我校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
(四)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 月 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 月 26 日下午 外国语
12 月 27 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 月 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 3 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学校予以公布。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五、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提前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
(三)我校各招生学院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二区)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学院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四)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五)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学校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六)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七)学校在复试前须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则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八)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九)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十)招生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十一)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各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学院体检要求。
六、调剂
(一)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学校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 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学校网站公布。
(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9.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三)学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各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学位点)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学院(学位点)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 36 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学院(学位点)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招生学院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学院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八、录取
(一)第一志愿报考考生录取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2021年硕士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第一志愿报考考生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调剂考生录取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调剂录取政策规定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补充规定,结合各招生学院(专业、领域)的生源及招生计划余额情况、调剂复试办法以及调剂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招生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
(四)在本学院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
(五)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学院、 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学院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奖励与资助
国家和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奖助学金发放,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培养方式及学制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取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培养方式。学术学位型研究生学制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学制为二年,最长不超过三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培养方式,学制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要求在校学习累计时间不少于6个月。原则上我校各招生学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十一、学费
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6000元/学年。
十二、住宿
按学校相关规定标准安排住宿,收费标准最高为1200元/学年。
十三、其它
(一)查阅云南农业大学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或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处网站(网址:http://yjs.ynau.edu.cn)。
(二)硕士研究生的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招生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人数包含在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中,原则上我校各专业(领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招生人数的50%。
(四)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学校不举办任何性质的考研辅导班。
(五)若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需要调整复试方式,以教育部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为准,再另行通知。
十四、联系方式
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西校区至诚楼314室
考生来函邮寄至: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452号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650201
联系电话:(0871)65228283,传真:(0871)65227087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ynau.edu.cn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将及时在该网址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本简章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专业目录详见:https://yjs.ynau.edu.cn/info/1012/27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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