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重点建设的“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培养各类拔尖创新人才。学校建有多支高水平运动队,在国际、国内重要赛项中多次夺冠,今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学校办学格局为“一体两翼”,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校区)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0027,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9027,考生填报志愿时分别填报,分别录取,毕业证书注明培养校区。
一、招生对象
完成生源所在地2021年高考报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注:报考女子足球项目必须是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获得全国比赛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全国总营高中女子甲组最佳阵容的队员。
二、招生项目及计划
注:
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面向全国招生,各项目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可在项目、位置间调整;
2.男子篮球不招收文化课考试单独招生考生,男子排球项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报考
1.网上报名
2021年1月20日前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ddbm/)进行报名,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我校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自行打印申请表,由所在学校等相关部门在申请表上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运动员等级证书等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原件纸质材料报到时交验。
需扫描或拍照上传报名系统材料如下:
1)《北京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申请表》(报名系统打印,按要求签字、盖章);
2)运动员等级证书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明(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相关页面截图,网址http://ydydj.univsport.com/index.php?m=index&c=look&a=look);
3)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比赛成绩证书及参赛秩序册本人页;
4)主力队员承诺书(见附件2);
5)身份证;
6)报考女子足球项目考生:足球比赛位置证明(由考生足球队所在学校或单位开具,由教练员签字并加盖所在学校或单位公章)。
注:学校将对考生线上提交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未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将取消报考资格。
2.学校考核安排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确定学校考核(含女子足球项目位置确认)报到及测试等安排,预计于春节后组织学校考核,将于测试前一周发布相关通知并通知考生及时查看,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有效联系方式,确保通讯畅通。
四、相关考核
1.体育专项测试: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与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对应项目的体育专项测试。其中女子足球项目除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报考位置确认实战比赛外,还须参加体育专项测试全国统测,学校依据考生参加全国足球统测所取得的成绩和所确认的报考位置进行资格认定。
2.文化课考试:拟申请文化课考试单独招生考生须自主报名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
3.文化课考试及女子足球项目体育专项全国统测报名安排: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进行注册、报名,并按时参加相应考试。
注册时间:2021年2月1日至3月1日12:00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至3月10日12:00
具体安排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
五、合格资格确定与公示
1.我校划定文化课考试单独招生考生的文化课考试合格资格。
2.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线不低于60分,且达到各项目评分标准合格要求。
3.在专项测试合格和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学校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招生计划,分项目(女子足球项目分位置)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合格考生优惠资格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相同时,优先认定比赛级别高且名次靠前者。
4.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查询考核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合格资格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考协议》,不签订者视为放弃合格资格。
六、录取规则
1.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
2.对于设置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统一测试省份的考生,须参加与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对应项目的省级统测并合格。
3.须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志愿批次内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女子足球、女子篮球、男子篮球、男子排球项目考生专业志愿可选报北京校区体育教育专业;女子排球项目考生专业志愿可选报珠海校区人文科学试验班(含汉语言文学、历史学、英语专业),如遇当年招生专业调整,以实际招生专业为准。
4.对女子足球、女子篮球、女子排球项目中达到我校划定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合格资格线的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考生,学校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求、招生计划,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单独录取。
5.对未被单独录取的其他合格资格考生,学校依据其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优惠资格进行录取,具体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按教育部文件执行。
6.学校将对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查检测(检测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并签订兴奋剂承诺书,对药检不合格者,取消其体育专项考试成绩。
7.学校按教育部要求将合格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并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备案。
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及其他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相关省份确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七、约束及监督机制
1.北京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在学校招生工作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院系和专家参与实施。
2.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邮箱:jubao@bnu.edu.cn。
3.学校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按规定取消当年报考、签约或录取资格。
4.北京师范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事宜和举办辅导班,请勿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5.本简章由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6.本简章未尽事宜后续在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通知。
八、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58807962
招生网址:https://admission.bn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附件详见:https://admission.bnu.edu.cn/zsxx/1078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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