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的相关规定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要求,我校2021年继续开展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工作,并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我校外语类保送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取得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的推荐名额,详细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布为准;
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热爱外语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
(二)符合上述条件者,须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名材料并接受我校招生办公室的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以我校电话通知为准)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考核。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1年面向全国招收外语类保送生,计划总数不超过10人,择优录取,保送生计划列入国家招生计划总数内。
招生专业如下:
三、申报方式
1.报名
考生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下载并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外语类保送生申请表(申请人用表)》(附件一)、《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外语类保送生申请表(所在中学用表)》(附件二)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外语类保送生申请表(推荐人用表)》(附件三),由申请人、所在中学及推荐人负责填写,中学主管校长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
2.报名材料于2021年3月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送至我校招办邮箱:zs@cueb.edu.cn,不进行邮寄。
所需材料: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外语类保送生申请表(申请人用表)》扫描件;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外语类保送生申请表(所在中学用表)》扫描件;
(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外语类保送生申请表(推荐人用表)》扫描件;
(4)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须在有效期限内);
(5)成绩单原件扫描件;
(6)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
(7)个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
四、资格审核与综合考核
1.时间:2021年3月10日、11日
2.考核科目:英语笔试;面试(含英语口语面试)
3.安排:
4.现场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外语类保送生申请表(申请人用表)》原件;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外语类保送生申请表(所在中学用表)》原件;
(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外语类保送生申请表(推荐人用表)》原件;
(4)身份证原件(须在有效期限内);
(5)成绩单原件;
(6)获奖证书原件;
(7)个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
(8)学生证原件。
五、疫情防控安排
所有考生均须按照下列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安排,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资格审核及考试期间,仅允许考生本人从学校南门持本人身份证、报名材料或《准考证》入校。
2.资格审核及考试当日,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限2021年3月5日及以后日期采样,考生到具有新冠肺炎病毒监测资质的医疗机构或检测机构自费进行核算检测),北京健康宝扫码显示“未见异常”,通信大数据行程码为“绿码”,且体温<37.3℃,方可进入学校参加资格审核及考试。
3.考生在学校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除外),需自行准备医用外科口罩、消毒湿巾或随身消毒剂等物品。
4.资格审核及考试期间,为防止人员聚集,学校将于开考前进行北京健康宝、通信大数据行程码查验,体温检测等工作,请考生预留充足时间配合做好检测查验工作。考生进出资格审核及考试现场须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的间距。进入资格审核及考试现场后,非必要不得超出指定区域活动。
5.考生隐瞒或谎报本人健康状况,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拒不配合执行有关疫情防控措施或扰乱报名及考试现场秩序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学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补充调整疫情防控相关安排,请考生遵守各项防疫要求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站及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最新公告。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六、录取
1.录取规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英语笔试、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参考综合能力以及提交的保送生申请材料对考生进行全面审核与综合评价,分专业择优录取。
2.经高校申报、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确认,已确认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录取。拟录取外语类保送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被录取的外语类保送生随当年新生进入我校学习。
3.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七、监督机制
1.学校严格执行《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要求,确保招录工作各项环节的公平、公正、公开。
2.我校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由我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督工作。
3.外语类保送生拟录取名单须由考生所在中学、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予以公示,拟录取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布名单为准。
4.推荐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考生的保送资格和推荐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5.学校将对录取保送生进行入学复查,对于入学前后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将认真核实确认。经查实属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将取消保送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
八、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3952090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010-83952130
招生办邮箱:zs@cueb.edu.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cueb.edu.cn
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
九、本简章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公布新的保送生政策,本简章相关规定将按最新政策调整。
附件详见:https://zs.cueb.edu.cn/zsxx/zszc/1197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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