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以信息与电子学科为主,工、理、管、文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双一流” 建设高校之一、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之一、首批35所示范性软件学院、首批9所示范性微电子学院、首批9所获批设立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和首批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的高校之一。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具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高校之一,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是一支有着优良传统的运动队伍,近年来异军突起的游泳队捷报频传,为学校在国际、全国和省级比赛中屡获佳绩。自建队以来,我校游泳运动员在世界游泳锦标赛、亚运会游泳比赛、世界大学生游泳比赛、全国大学生游泳锦标赛、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上获得多枚金、银、铜牌。
我校对招收的高水平学生运动员管理规范,培养质量高,运动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深受用人单位好评。
一、招生范围
为选拔高水平学生运动员,促进学校体育活动深入开展,我校2021年面向全国招收游泳项目高水平学生运动员。
二、招生项目及要求
三、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普通高校招生条件且已报名参加2021年全国统一高考,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同等学历,及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证书的运动员考生均可报名。
我校要求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我校将严格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应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
四、报名程序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游泳项目录取申请工作均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进入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bssbm/),根据网站要求填写报名资料。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注:所有申请者都必须进行网上报名)
2.邮寄材料:(1)申请表(网上报名后,系统自动生成,本人亲笔签名、中学审核盖章);(2)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运动成绩证书、获奖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需中学审核盖章)。考生及所在中学需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请将上述材料于2021年3月8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以特快专递方式整套邮寄至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运动队”字样)。考生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请做好备份。
3.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24时止。
4.邮寄材料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收)
电话:029-88204236
邮政编码:710071
五、专业测试内容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高水平运动队游泳项目测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组织统测,我校不再组织校考。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要求,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方法和标准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以考生参加全国游泳统测所取得的成绩作为认定依据。我校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游泳项目优先招生项目为:自由泳(100米、200米、1500米),蝶泳(100米、200米),蛙泳(100米、200米),所有项目考生均可报名。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六、文化课考试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文化课考试。有关统考事项如下:
1.文化课考试科目以及考试时间等待教育部统一安排。考试大纲将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公布。
2.凡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
3.我校将根据本校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结合有关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所有考生成绩分布,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的分数线及拟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将在本校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七、考核与录取原则
报名考生必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相关测试,考试具体要求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专项统测成绩达到90分以上且文化课水平测试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方可入围排名,我校将按照“超额公示,差额递补”的原则进行名单公示,公示合格考生人数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两倍。排名规则如下:
1.以参加全国游泳专项统测所得分数为依据,按计划招生项目运动员分数依次排名录取(同泳姿不分小项)。如某项目第一名放弃预录取资格,该项目下一名递补为第一名,以此类推;若计划招生项目无入围考生或未满足招生计划人数,剩余招生计划根据剩余合格考生专项统测分数总排名依次录取(不分项目、性别)。
2.同分情况下参照如下条件依次排名:(1)项目距离从长到短;(2)不同泳姿游泳一级证书数量从多到少(证书提供时间截止2021年3月8日);(3)文化测试分数从高到低。
3.若考生自愿签订放弃我校拟录取协议,我校将视为该考生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并按排名规则依次递补考生进入拟录取公示名单。
4.2021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不招收入学前曾在专业队注册并报名参加过各类专业赛事的运动员(全国游泳冠军赛、全国游泳锦标赛、全运会、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全国冬季游泳锦标赛、全国夏季游泳锦标赛等)。
5.学校成立由招生办、体育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小组。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结合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组织的统测成绩,我校将按照招生计划及项目确定录取资格考生(以下简称资格考生)名单及根据对其文化课考试成绩的要求,将资格考生名单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经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与被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签订《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认定协议书》,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6.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资格的国家一级(及一级以上)运动员考生按规定参加2021年高考报名和体检。体检合格者,我校将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政策办理录取审批手续。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根据我校体育部相关方案和个人专业志愿,可自主选择我校相关专业(除艺术、中外合作办学等特殊专业)学习,新高考改革试点省份参照我校2021年招生章程相关规定。
7.按照国家体育总局《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0﹞169号)要求,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8.选拔高水平运动队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规定、宁缺勿滥。本办法实施过程中,若有与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指导意见和各省规定并以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工作小组决议为准。
八、培养要求
1.高水平学生运动员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生,学制四年。
2.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入校后必须刻苦训练,并努力学习文化课程。学校实行运动员参加全国和省级比赛所获运动竞赛成绩与学业成绩挂钩的培养机制,达到我校就读专业培养方案的学分要求后准予毕业并授予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3.我校将与拟录取的相关高水平学生运动员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对审查或复测发现问题的,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考生的相关资料有不实情况,或在入学前患有影响训练和比赛的严重伤病,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注册电子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考生在校期间有文化课不达标、不服从管理、不认真训练比赛等情况,将按相关文件或协议规定处理。
九、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029-88204236、88202267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体育部
029-88202630
2.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71
3.招生办网址:http://zsb.xidian.edu.cn
4.电子信箱:zsb@mail.xidia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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