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学是一所直属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创建于1951年,坐落在武汉市风景秀丽的南湖之滨,是一所环境优美的花园式高等学府。学校有涵盖文、史、理、工、经、管、法、医、教、艺10大学科门类的81个本科招生专业;拥有民族学和中国语言文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学术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授权学科覆盖了除军事学之外的其他全部12个学科。学校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1个专业获批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学校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中南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成立于2010年,现有中国少数民族艺术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国少数民族艺术(舞蹈方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艺术硕士(MFA)(音乐、舞蹈领域)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3个本科招生专业。学院现有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600余人。
学院现有专职教师48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9人,并聘任12位国内外著名音乐舞蹈教育家、表演艺术家为特聘教授或客座教授。学院教学设施齐全、条件一流。拥有25000余平米的音乐舞蹈教学大楼,其中包含音乐厅1个、舞蹈专业教室12间、学生琴房112间、教师琴房40间,还有多媒体教室、计算机音乐教室、数码钢琴教室、合唱排练厅、民乐排练厅、管弦乐排练厅、成果展览室等。学院与中央民族歌舞团、湖北省民族歌舞团等单位签订了人才培养合作协议,共建立12个学生实习实践基地。
学院秉承“德艺双修,尽善尽美”院训,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教学质量为立院之本,致力于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近三年来,学院教师主持国家艺术基金项目5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0余项,出版专著和教材10部,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另外,学院师生在“桃李杯”、“荷花奖”、“金钟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国际青少年艺术节”、“金凤杯”、“金编钟”等大型专业赛事中屡获大奖。2013年至2019年赴海外70多所高校的孔子学院巡演,2017、2018、2019年连续三年在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参加演出,2017年和2019年两次参加中央电视台“五月的鲜花——全国大中学文艺汇演”,2019年参加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开幕式文艺晚会演出等,均赢得广泛好评,充分展示了学院办学实力和良好形象。近三年学生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2019年就业率达到100%。
一、招生专业计划
2021年音乐舞蹈类专业拟计划招生160人,其中音乐学80人、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类)80人。
二、招生专业介绍
(一)音乐学专业
该专业只招收主项为声乐、钢琴、器乐(古筝、二胡、琵琶、竹笛)的考生。
主干课程: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作曲基础、艺术概论、中外音乐史、中国民族民间音乐、合唱与指挥、合奏、歌曲演唱、钢琴演奏、器乐演奏(古筝、二胡、琵琶、竹笛)、学校音乐教育导论、音乐教育心理学等。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声乐演唱、器乐演奏、音乐基本理论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高等艺术院校、普通类中小学、艺术表演院团、企事业单位、文化机关从事音乐教学、音乐创作、音乐表演、社会音乐活动、文化管理及相关工作的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本科,学制4年,文理兼招。
(二)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类)
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类)包含舞蹈表演和舞蹈学2个专业。
1.舞蹈表演专业
主干课程:舞蹈基本功训练(芭蕾舞、古典舞、现代舞)、舞蹈风格性训练课程(中国民族民间舞)、舞蹈编导基础、舞蹈剧目排练、中国古典舞身韵课、舞台表演、舞蹈专业教学法等。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舞蹈表演的知识和能力,主要从事不同层次的舞蹈表演,以及与舞蹈表演相关的教学、研究等工作的舞蹈艺术专业性人才。本科,学制4年,文理兼招。
2.舞蹈学专业
主干课程:舞蹈史论类课程(如中国古舞蹈史、舞蹈概论、艺术学);舞蹈科学类课程(如舞蹈解剖学、舞蹈心理学);舞蹈教育类课程(舞蹈教学法、教育心理学);舞蹈管理类课程(舞台艺术组织与策划、舞蹈编创及实践)。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舞蹈学方面的基本知识、研究能力与艺术实践经验,主要从事舞蹈学研究与评论,或与舞蹈相关的教育、管理、策划、舞蹈文学创作等工作的舞蹈艺术复合型人才。本科,学制4年,文理兼招。
三、招生对象和条件
1.2021年学校音乐舞蹈类专业拟面向内蒙古、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云南、甘肃和青海等省(自治区)招生。具体的分省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2.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具有一定音乐舞蹈素质,文理不限,民族不限。
3.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了音乐舞蹈类专业统一考试(简称省级统考),考生须参加且成绩合格。
学校2021年音乐舞蹈学院各专业不组织专业校考,山东省音乐学专业的专业课成绩使用山东省音乐类校际联考成绩,内蒙古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类)专业的专业课成绩使用内蒙古艺术学院组织的舞蹈表演专业校考成绩,其它省(自治区)专业课成绩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
4.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录取原则
1.根据生源省投档规则投档后,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再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同专业课成绩及民族条件下依次按文化总分、文化单科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及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录取及专业分配。对内蒙古自治区投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按照文理科根据专业课成绩分别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录取时采取不分文理、统一排序的方式从高到低录取。
3.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五、学费及其他
1.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类)专业的学年制学费标准为10350元/年。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方式,学费包括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标准为100元/学分,按“先选课后缴费”的方式收取。收费项目及标准见学校年度收费目录清单。
2.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3.若教育部和各省招办2021年有关艺术类招生规定有变化,则按新规定执行。
4.本简章由中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邮政编码430074
2.学校招生办咨询电话:027-67842763,
E-mail:zb@scuec.edu.cn
音乐舞蹈学院咨询电话:027-67843566
纪委监督电话:027-67842644
3.中南民族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scue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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