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程所涉及的规定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加强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生源质量的重要方式。为做好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 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学术兴趣、创新能力、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有较好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具体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公示备案为准。
3、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有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产生了较大效益等证明材料)可优先考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无任何不良诚信或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专业、招生计划及学制
1、2025年我校接收硕士推免生的专业详见《温州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具体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
三、须提交的书面材料
1、审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以及专业排名,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
3、有英语水平证明(如大学英语四六级、IELTS、TOEFL等)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有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专著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学科竞赛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相关证书或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不论进入哪个阶段,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的取消学籍,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单位记入个人档案。
四、申请程序
(一)报名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推免系统”报名。
2.接收学院分批审核申请人信息,并通过“推免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推免系统”点击确认,并根据学院安排准时参加复试。
(二)复试
1、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考生在复试前需交验书面材料。
2、复试由各学院组织实施,依据推免生申请情况可分批复试,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如有必要,学院可增加笔试。复试考核内容一般包含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口语等。
3.考生在拟录取后须按照我校相关要求到公立三甲医院进行体检。
(三)录取与入学
1、各学院将复试合格拟同意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名单汇总表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经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后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7天。
3、取得我校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者,我校将通过“推免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请推免生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工作流程,请考生慎重确认,同意待录取后,我校一律不再取消。
4、推免生录取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
5、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25年7月中下旬左右寄达。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或受处分的;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
(5)体检不合格者。
五、学费与奖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生/年
奖助体系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中奖助体系下有关最新文件为准。
六、其他事项
1、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须按相关规定,接受教育部信息公开及学校公示;
2、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本章程内容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与国家2025年相关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上级部门若对招生政策有调整,以上级部门最新政策为准或学校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做相应调整;
4、咨询渠道:
招生咨询部门:温州大学研招办
电话 / 传真:0577-86598062,0577-86680868
邮箱:yjs@wzu.edu.cn
附件详见:https://yjsb.wzu.edu.cn/info/1141/88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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